航拍保|飞手必看!宜昌市、宁波市、昆明市这些区域禁飞无人机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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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宜昌市、宁波市、昆明市发布禁飞通告。请各位飞友们多关注,合法、安全飞行。


01宜昌市

关于禁止“无人机”等飞行器在相关活动区域飞行的通告

宜昌市2024年迎新长跑活动拟定于2023年12月29日(星期五)上午9:30在花溪路延伸段举行,为确保大型活动安全,根据《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》等有关规定,在开幕式活动期间,禁止无人机、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等“低慢小”飞机器在相关活动区域飞行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活动当日8:00至11:00花溪路(峡州大道至花溪路延伸段三标段终点,约4公里路段)上空和道路两侧各1000米范围的空域,除仪式活动需要,禁止一切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利用小型飞行器进行飞行活动。包括:无人机、小型飞机(直升机)、滑翔机(伞)、三角翼、载人气球、飞艇、动力伞、空飘气球和遥控航空模型。

二、如因仪式活动特殊需要,需使用无人机(禁止使用穿越机)拍照摄像的,需报属地公安机关备案,并对无人机进行设备检查,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,落实安全主体责任。

三、对不遵守大型活动临时管制规定的,公安机关将依照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》予以处罚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特此通告。

宜昌市公安局

2023年12月24日


02宁波市

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宁波马拉松期间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

为确保2023宁波马拉松顺利举办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》《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》等有关规定,市政府决定在特定时段部分区域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管控对象

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并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无人机、飞艇、航空模型等,执行军事、海关、警察飞行任务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除外。

二、管控时段及区域

2023年12月31日零时至12月31日16时,江北区庄桥街道、洪塘街道、前江街道和慈城街道行政区域范围。

三、管控措施

(一)无人驾驶航空器不得在管控时段和区域内起降、飞行和施放。若执行重大活动的电视传播和航拍、应急救援、气象探测等飞行任务,需要在管控时段和区域内起降、飞行的,应依法经军队、民航飞行管制部门批准,并报公安机关同意后方可实施。

(二)管控期间,全市相关从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应主动配合民航、公安等部门做好实名登记和管理工作,严格遵守各项规定,杜绝违规飞行。市级民航、公安、体育等相关部门,要按职责分工,加强日常监督检查,切实落实监管责任。

(三)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,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依法依规予以查处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(四)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,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。

宁波市公安局

2023年12月26日


03昆明市

昆明市无人驾驶航空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“低慢小”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

2023年12月31日,2023上合昆明马拉松将在我市举行,为确保赛事期间我市公共安全和航空安全,杜绝各类“低慢小”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本通告所称的“低慢小”航空器是指具有“低空超低空飞行、飞行速度慢、体积较小不易被雷达发现”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或空飘物,主要类型有:轻型和超轻型飞机、轻型直升机、无人机、航空模型、滑翔机、三角翼、动力三角翼、滑翔伞、动力伞、载人热气球、飞艇、空飘气球、系留气球等。

二、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,所有飞行行为应当预先提出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实施。根据云南省公安厅《关于加强“低慢小”航空器管理的通告》规定,使用“低慢小”航空器的,应按照飞行资质和适航资格,向南部战区空军或民航空管部门办理申报飞行计划等有关手续,经批准后严格按照规定的时段、区域、高度飞行。

三、2023年12月31日0时至16时期间,对2023上合昆明马拉松赛道两端及沿线两侧200米范围,高度从地面至无限高,划设临时空中限制区,禁止一切单位、组织和个人利用“低慢小”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、娱乐、广告性飞行活动和释放气球活动。临时空中限制区范围如下:

(一)全程马拉松:云南海埂会堂(起点)—观景路一红塔西路一红塔东路一兴体路—湖滨路—环湖东路—滇池会展西路一巫家坝路—滇池会展东路—昌宏路一环湖东路一小江尾(折返)一环湖东路—湖滨路—观景路—云南海埂会堂(终点)。

(二)半程马拉松:云南海埂会堂(起点)—观景路一红塔西路—红塔东路一兴体路—湖滨路—环湖东路—滇池会展西路一巫家坝路口(折返)—滇池会展西路一环湖东路—湖滨路一兴体路—红塔东路一红塔西路—观景路—云南海埂会堂(终点)。

(三)上合跑:云南海埂会堂(起点)—观景路一红塔西路一滇池路—海宏路口(终点)。

(四)亲子跑:云南海埂会堂(起点)—观景路—湖滨路—观景大坝(终点)。

对有其他飞行需求的,应当按云南省公安厅《关于加强“低慢小”航空器管理的通告》的相关规定,经南部战区空军或民航空管部门审批同意后,方可按照规定实施。

四、凡违反规定在禁飞区域和空中限制区范围实施飞行活动的,公安机关将联合空军、民航等部门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给予治安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特此通告。

昆明市全面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

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(昆明市公安局代章)

2023年12月27日

保叔在此提醒大家,禁飞管控期间,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应主动配合,自觉遵守通告规定。

对于违规飞行的行为,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。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,依法以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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